天津太平洋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始建于2001年,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开发区,厂区占地面积3.9万m2,建筑面积9259.55 m2,于2002 年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GMP认证。主要生产非普拉宗、盐酸二甲双胍、藻酸双酯钠和甘油磷酸钙四种原料药产品。建设单位拟投资285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现就有关项目的环评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天津太平洋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项目概要:由于建设单位现有原料产品市场需求逐年增加,建设单位拟利用现有主要生产设备通过增加批次,来提高现有产品产量。因此建设单位拟投资285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来处理因增加产量而增加的污水。项目建成后日处理污水量为450吨。
建设单位现有主要生产设备和其它辅助设施均可满足产量增加要求,蒸汽、水、电等公用工程均由津南经济开发区公用配套设施提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太平洋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玉波 联系电话:1392004633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徐建京、张景红 联系电话:26689135,2668912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环评承担单位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天津市环保局下属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专家评审及技术评估,环评承担单位依据评估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和调整,最终完成具有明确环境可行性结论的报告书正式稿,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技术评估意见。正式稿报天津市津南环保局审批通过后环评工作结束。
项目建成并试运行后,建设单位申请对项目环保工程的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对项目建设的基本意见;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它公众关心的环境保护相关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我单位将在环评报告书基本完成后,适当时间发布相关公告,公布有关的环评基本结论和接待个人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征求的公众意见将在报告书中进行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回答及反馈。
天津太平洋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2010.01.28 |